為規范公益廣告管理,擴大公益廣告影響力,國家工商總局2016年2月25日發布《公益廣告促進和管理暫行辦法》,對媒體單位等發布公益廣告作出規定。
辦法規定,政府網站、新聞網站、經營性網站等應當每天在網站、客戶端以及核心產品的顯著位置宣傳展示公益廣告。
廣播電臺、電視臺按照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規定的條(次),在每套節目每日播出公益廣告。
中央主要報紙平均每日出版16版(含)以上的,每月刊登公益廣告總量不少于8個整版;平均每日出版少于16版多于8版的,每月刊登公益廣告總量不少于6個整版;平均每日出版8版(含)以下的,每月刊登公益廣告總量不少于4個整版。
辦法要求,公益廣告應當保證質量,價值導向正確,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要求,體現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,語言文字使用規范,藝術表現形式得當,文化品位良好。
辦法明確,公益廣告內容應當與商業廣告內容相區別,商業廣告中涉及社會責任內容的,不屬于公益廣告。
公益廣告在國外起源較早。在歐美發達國家,公益廣告已相當普及,尤其是電視公益廣告。電視公益廣告最早見于美國、法國等全國性大電視網,如美國ABC和法國CANAL+。之后歐美一些跨國企業和機構也紛紛加入公益廣告的制作和發布。歐美電視臺播出的公益廣告大多是由一些國際性或全國性組織、機構發布的,如國際紅十字會、世界衛生組織、美國全國健康協會、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就發布過大量公益廣告。而一些大公司更是在發布商業廣告的同時,不遺余力地制作公益廣告。
如IBM的"四海一家",通用電氣的"照亮人生"等。這些大公司敏銳地看到公益廣告雖然不直接宣傳自身產品,但可以突出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和愛心,樹立企業良好高尚的社會形象,并通過頻繁的播出強化了企業的商標印象,所以實際上也起到了宣傳自身的作用。這些公司將商業廣告和公益廣告完美結合,雙管齊下,牢牢占據著世界廣告的領先位置,可謂物質精神雙豐收。
在我國,公益廣告事業也有了長足的發展。各大城市的公共汽車、道路、顯示屏、公共場所的公益廣告已十分常見。媒體上的公益廣告也迅速增加。尤以電視為最,中央電視臺的《廣而告之》欄目開了中國電視臺公益廣告的先河。幾乎所有市級以上的電視臺,都有公益廣告時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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